首批植物提取物國際商務標準將於2013年公佈,11個植物提取物產品的標準將出臺,它們分別是:越橘提取物、綠茶提取物、銀杏葉提取物、葡萄籽提取物、水飛薊提取物、虎杖提取物、蘆丁、橙皮甙、積雪草提取物、柳枝提取物及人蔘提取物。業內認爲,本次制定的植物提取物國際商務標準適用於植物提取物產品出口國際市場。標準中部分指標要求及相關測定方法將會與國際標準或藥典規定接軌。
據瞭解,植物提取物行業是新興產業,每年增長率穩步在15%以上,已成爲國內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2011年植物提取物出口額突破10億美元大關,今年上半年出口約6億美元,出口額已佔據中藥類產品出口的一半以上。但是,目前我國的植物提取物產品,無論是在生產、研發,還是在流通、銷售等環節均缺少必要的管理規範,國家也缺少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規來引導,絕大多數植物提取物產品沒有國家標準。
儘管2005年商務部頒佈了《藥用植物及製劑外經貿綠色行業標準》,併發布了貫葉連翹提取物、當歸提取物、枳實提取物、紅車軸草提取物以及纈草提取物5個行業標準,但這已無法滿足植物提取物行業飛速發展的需求,並且現有標準中的相關指標也已陳舊過時,不能適應國內外市場現行的要求標準。由於法定標準的缺失,致使監管部門就無法實施有效監管。部分劣質產品以次充好,損害了中國植物提取物產品在國際市場的聲譽和形象。
另一方面,今年年初,新《法檢目錄》的調整,新增加出口商品檢驗(危險化學品)和食品衛生監督檢驗(食品添加劑),增加了植物提取物產品的檢驗成本及檢驗時間。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添加劑必須依照國家標準生產和經營,而我國多數植物提取物產品沒有國家標準,也沒有行業標準,這使得企業無法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QS證書)。
這一監管條件的變更,影響大部分植物提取物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出口,極大地限制了行業的發展。
爲了應對《法檢目錄》調整帶來的影響,根本解決因標準缺失所帶來的問題,促進植物提取物行業更好地發展,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醫保商會”)組織國內優秀植物提取物生產出口企業,開展《植物提取物國際商務標準》制定工作。
通過幾個月的意見徵詢,2012年6月15日醫保商會在西安召開的植物提取物分會第四屆理事會一次會議上重點商討了《植物提取物國際商務標準》制定工作。
此次會議確定了首批制定標準的11個植物提取物產品,該標準將於明年公佈。業內表示,該標準的推行,不僅有利於植提行業規範化發展,而且會引發該行業新一輪洗牌,缺乏競爭力的企業將被淘汰。
來源: 北京商報(北京)